加航和代理商把我的$1650变成零。
我于2015.10.28.15:00在天天旅游温尼伯店为Hongh Chen购买2016.1.27-2.20上海至温尼伯往返机票一张,支付现金1650加币,未告知此票为不可退票(收据上未说明)。几小时后Hongh Chen因故需要退票,我当日20:00要求该店按照加航24小时内免费退票的承诺和天天旅游温尼伯店“365天营业24小时客服热线”的布告要约办理,却被对方以“公休日下班时间不能办理退票”而拒绝。后来问及店员,答曰:365天24小时,是指购票。这就奇怪了?一购票,就365天24小时爬起来工作,一退票,就跑去休假睡觉了。岂非笑话?
加航承诺的24小时并未扣除公休日与下班时间,如果加航默认代理商休假下班可以拒绝办理退票, 24小时内免费退票的承诺岂不是欺骗旅客?因代理商休假下班不能24小时内免费退票的旅客,实际上被加航吞没了应得的钱财。
2015.10.30我前往该店办理退票,被告知:退票款只能在半年内由Hongh Chen在该店使用,由于Hongh Chen一年内不再赴加,这样的退票等于使我一无所有,被我拒绝认可,但该店经理刘祚仍强行操作并称“退票成功”(后该店营业员为我打印了票号不完整、已经无效的这张机票)。以后多次交涉,并经BBB协调,该店仍拒绝退还一分钱。该店后又发来邮件声称“机票须在购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实际乘机人chen/hong ms 本人使用”“不可已现金或其它形势退换机票”,因超过期限钱已被加航没收。这样的“退票”不是如同抢钱吗?即便钱被加航没收,在售票时该店并未告知此票不可退票,由此引起的退票损失难道不应当由该店承担吗?
如加航这样的大公司竟然与代理商一起,以不诚信手段和霸王条款吞没退票人的票款。相信受到损害的不只我一人,也可能如此行事的也不止加航一家公司。我愿意代表受损害的消费者向公众呼吁遣责某些航空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类似行为,并盼望加航和类似行事的航空公司以实际行动建立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
近两年交涉没有结果,故现在在网上发布,以求舆论公道。
南京大学 沈骊天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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